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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科目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工勤技能类岗位)
(二)测试方式
均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范围和测试内容
(一)考试范围
管理类岗位和工勤技能类岗位为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为综合知识、基本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二)测试内容
1.综合知识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学习理解掌握党的创新理论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应试人员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方面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
2.基本能力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处理数量关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
3.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程度和实际应用能力。
①法律类岗位:法律的基本理论,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计算机类岗位:计算机软硬件、操作系统、程序设计、常用办公软件的相关知识,多媒体信息技术,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的基本原理及关键技术,关系数据库的基本概念及应用,软件工程的基本概念、软件分析和设计的基本方法,计算机网络的概念、理论和相关应用等。
③经济类岗位(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经济学、统计学、审计学和会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运用相关专业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会计岗位和审计岗位试卷相同,统计岗位和其他经济岗位试卷相同,两套试卷内容各有侧重。